【明報專訊】警員去年凌晨巡經尖沙嘴,發現有私家車在路邊前後移動,可疑下要求有紋身的司機接受調查,但司機拒絕更突然右轉駛離現場,令警員「好似跳芭蕾舞」轉動,並跌倒在地受傷。警方後來拘捕懷疑是涉案司機的青年,青年昨否認危險駕駛等7罪受審。辯方指被告案發時根本不在現場,反而因失戀到將軍澳找朋友傾訴。 辯稱案發時不在場 暫委裁判官許肇L昨裁定被告陳子騫(20歲)表證成立。被撞的警員供稱,去年6月29日他巡經尖沙嘴緬甸台與麼地道交界,發現有私家車在路邊前後移動,他懷疑司機醉駕,遂上前要求司機打開車窗接受調查。警員形容司機胸口和手臂有紋身,看了看他但沒有回應要求,其後私家車更突然開動,令他整個人「好似跳芭蕾舞」轉動,並跌倒在地翻滾,導致他雙手雙膝、腰背及左邊屁股受傷。 被告自辯指案發時根本不在現場,反而因為失戀而前往將軍澳尚德h附近找朋友傾訴。辯方更播出閉路電視片段,指片中人衣著與被告當晚相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4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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