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地下室致路陷 人代被批捕
【明報專訊】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內大街上月突然發生坍塌,事後揭發原來是江蘇省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寶俊因偷挖地下室引致路陷。北京市檢察院昨日表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李寶俊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據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李寶俊涉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在西城區德勝門內大街其所有的房屋下面挖建地下室,導致周圍地面及房屋塌陷並造成重大損失,因此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也將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
據悉,今年1月24日凌晨,北京德勝門內大街93號門前發生坍塌,出現長15米、寬5米、深10米的大坑,有關部門調查後對外通報了坍塌的原因,為93號房主私挖地下室造成,經勘查,該房主私挖的地下室深度達18米,相當於在地下挖了有五六層樓。
經查發現,93號房主為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寶俊,但李寶俊事發後一段時間內一直沒有出面。直至1月30日,李寶俊發表公開道歉信,稱「本人已與人大代表的身分不符,並立即申請辭去人大代表身分」。此外,李寶俊還向「北京人民」、「徐州人大和徐州人民」、受坍塌事件影響的5戶業主表示道歉,並承諾進行賠償和承擔填平陷洞產生的一切費用。
據中國《刑法》第134條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規定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也意味荂A一旦李寶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3年以內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