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女友分手費不遂 男友威脅發裸照
【明報專訊】男生與女友情海翻波,昔日「愛的證據」變成要脅復合的武器。他要求女友支付1萬元分手費,遭對方反斥「有否感到羞恥」。他不久向女友傳送她的裸照,暗示要發送到她的公司,及在她的家門外張貼。他昨承認勒索及刑事恐嚇,還押候判。
被告認勒索恐嚇
被告鄧梓陽(21歲)承認去年10月13日晚在尖沙嘴勒索同齡女事主X,同晚又用電話發裸照給X。案情指被告與X自2013年7月相戀,去年2月X應被告要求,發送兩張裸照及兩張上半身內衣照。X要求被告看後刪除,但被告沒照做。去年10月13日晚上9時,被告與X在尖沙嘴天文臺道與金巴利道交界鬧分手,被告要求X付1萬元分手費,換取他不再騷擾X。X反唇相稽,問被告向女人索錢「有否感羞恥」。X沒付錢便離開,乘巴士時收到被告恐嚇指若不復合便滋擾她,「明天上班要小心」,X並得知被告知悉自己公司電話及電郵。被告繼而稱把照片送到電郵或貼在X家門外「不知有何結果」,隨即向X發4張「肉照」。X驚惶下立即報警。
被告昨求情指一心希望復合,並非有意勒索,更撰寫了道歉信予X,希望法庭轉交。但裁判官表明法庭不會代勞,還押被告至下月12日,等候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KCCC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