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署在周一及周二分別落案起訴81歲丁屋發展商李欽培及11名新界原居民,控告他們在申請新界丁屋建築許可證時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其中李欽培被控涉嫌向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提供利益,包括在莫向李介紹8名原居民時,李向他支付每名原居民不多於20萬元的「介紹費」,作為優待22人向地政總署申請建築許可證的報酬。有關罪行發生在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間。 在2009年獲頒銅紫荊星章的沙田鄉委會主席莫錦貴曾在2011年向多間傳媒承認被廉署拘捕,但昨日廉署新聞稿上未見莫被落案起訴。 12名被告分別為李欽培(81歲),為康沛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者,以及11名原居民,年齡介乎31至79歲,分別為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各人於周一及周二先後被落案起訴,現均獲保釋,今日到東區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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