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除斥責「港獨」議題,更不點名批評學聯「香港問題,香港解決」口號有違憲制。港大法律系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認為,學生提出口號,只是行使表達自由的權利,驅使政府履行責任,強調一般來說,憲法是用作約束政府,而非約束一般市民,除非市民通過政府損害其他人的基本權利。 梁振英在記者會上談普選,強調政制發展要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及決定。 梁:倘差幾票通過 非政府責任 梁晚上在電視論壇被問到,若政改遭否決,會否動用基本法50條解散立法會時,他質疑這是假設性問題,他未曾考慮,亦未有就條列中所說的「重要法案」的定義請教律師的意見。他強調,他與政改三人組爭取立法會支持通過政改方案不遺餘力,如差幾票通過不到,「不是特區政府的責任」。 昨公布的施政報告,政制發展部分比過往兩份施政報告都多,一共有4段約700餘字。此部分亦由以往放在報告最後的章節,變為放在引言後。梁振英重申,基本法明確規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只屬提名委員會。過去一年,中央與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籲善用兩月諮詢期 梁特別提到政制發展討論中,有人提到《中英聯合聲明》和普選關係,指列明普選特首的是基本法而非中英聯合聲明。他在施政報告中引述基本法條文,說政制發展問題上中央有實質決定權,人大常委會決定具有不可撼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梁希望社會人士能夠用好這兩個月的諮詢期,在基本法和人大框架內,堅守法治,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讓500萬合資格的選民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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