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中」支持者指運動屬公民抗命,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昨在演辭中稱,難以輕言定奪公民抗命是對是錯,但指雨傘運動起初和平,後來超出限制,有人為支持踰越規限,引經據典實行「創意演繹」,又把法官的言論斷章取義為支持運動。 稱難輕言公民抗命是對是錯 佔中發起人之一、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多次撰文,論述公民抗命與法治等議題。例如曾指法治有多層意義,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只屬初階,高階法治是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石永泰在演說中稱,公民抗命涉及違法,卻在歷史上引發很多社會或政治變革,難以用三言兩語概論其對錯。他稱,雨傘運動發起人接受公民抗命受限制,包括非暴力和願意受罰等。 石永泰又稱,公會認為尊重他人權利和司法命令,亦屬限制。但運動發展至後期,不少言行超出限制,但具影響力的名人試圖否定限制,甚至創意演繹一些哲學著作,發出言論支持該些言行,例如指出不服從民事法庭命令不算損害法治,或「法治」只約束當權者等。一旦有人批評運動過火,即被批評「背棄民主」,「貶義比喻為村上春樹筆下的『高牆』」。 他表示,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等曾就運動發表言論,如李稱「法院頒布的禁制令未有受到尊重,這些行動對我們的法治有負影響,削弱法治」。他稱李明言公民不能凌駕法治,有人卻斷章取義,指他們支持運動。 戴耀廷稱袁對法治理解過窄 戴耀廷回應說,公民抗命雖是違法,但不損法治,反是推進法治,使法律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而袁國強理解的法治只等同於公民守法,是過於狹窄;法治更在於掌權者守法,及符合法律正義的要求。人大2004年釋法,改三部曲為五部曲,及去年決定「落三閘」,雖按法律條文規定作出決定,但因沒有權力制衡,不符法律正義,以上事件對法治的損害更大。戴認為據袁國強的理解,法治只是為赤裸裸的政治暴力,披上法律的遮醜布。 馬﹕佔領訴訟證多數人尊法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佔領運動引發一些訴訟,正正顯示大多數人均尊重法治。法庭處理禁制令案件時,審視各方論據,市民有經驗豐富的大律師代為陳述理據,法官頒下詳細理由解釋判決,可見法治保障市民的權利。馬對於律政司檢控時出現「一罪兩檢」則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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