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本港發生多宗與傳媒有關襲擊案件,警方大多未能破案,即使去年《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及《晨報》前高層遇襲案,警方高調拘捕涉嫌施襲者及同謀,亦往往未能抽出真兇。《晨報》一案早前判刑,法官慨嘆女事主遇襲真相恐怕只有一小撮人知道。有退休警官歸咎回歸前通過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限制警方查案能力。 本港近年發生多宗與傳媒有關襲擊案件,包括多宗針對《蘋果日報》及其發行商勤力德的襲擊案,《am730》創辦人施永青、《陽光時務週刊》老闆陳平遇襲案,連同多年前的《商台》名嘴「大班」鄭經翰及《凸周刊》社長梁天偉被斬案,警方均仍未能破案。去年《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粵港警方在兩地拘捕11人,但因兩地未有引渡協議,兩名東莞落案的刀手終以「不受歡迎人物」的非正式途徑「引渡」回港。 1990年代曾參與調查演藝界被黑幫騷擾的退休警官稱,回歸前警方仍能以不同手法跟蹤或偷聽兇徒通訊,較易找出背後主事人;現時的截聽條例對警方限制「綁手綁腳」,即使拘捕犯案的「底層」人物,亦難以追查真兇;而部分受害人因涉私人恩怨,往往未有講出真相,或在認人時未能指出施襲者,也令警方調查有困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