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耀明遺失名作家私函遭拍賣
擬法律追究 拍賣行:委託人來源合法
【明報專訊】內地一間拍賣行後日將在廣州拍賣16封由香港作家聯會會長、《明報月刊》總編輯兼總經理潘耀明(筆名彥火)與巴金、沈從文、錢鍾書等名作家來往的信件,每封估值3000至1.2萬元不等(約3741至1.5萬港元)。潘耀明稱這批信是他1980年代與內地作家來往的私函,相信是過往轉工時遺失,目前希望取回信件,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追究。
涉巴金沈從文錢鍾書等16封信
廣東崇正拍賣行計劃聖誕當日(25日)起,一連兩日在廣州舉行「廣東崇正2014秋季拍賣會」,其中一節名為「私家話語.近代名人朋友圈」,拍賣158件名作家真[,今日和明日(23至24日)將預展拍賣品。廣東崇正拍賣姓何總經理說,經查詢委託人,他所委託拍品的來源正當合法;拍賣行也是按合法的程序拍賣,指從目前情G來說拍賣會將如期進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事件關鍵在於委託人如何取得信件,若擁有者是透過合法途徑,例如公開交易、繼承遺產等則不屬違法,否則如偷取信件而來,便不合法。他補充,一般而言,事隔距今愈久遠、原物主愈難追討物品。
拍賣品中包括16封潘耀明與巴金、錢鍾書、楊絳、葉聖陶、沈從文、卞之琳、艾青、俞平伯等內地名作家的私人信件。例如撰寫《家》、《春》、《秋》的名作家巴金曾寫信給潘表示將前往上海和法國;《圍城》作者錢鍾書透過信件向潘表示,不希望被列入名作家之列,又稱已拒絕許多文學雜誌訪問。
翻查公司網頁,廣東崇正去年1月成立,是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自律公約成員,以拍賣中國古代及近現代書畫、古籍善本及嶺南名家書畫等為主,已賣出7762件物品,成交額達10.6億元人民幣。
潘耀明昨於本報刊登聲明,要求拍賣行中止拍賣,並保留一切法律權利。他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過去一直研究現代中國作家,19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廖承志協助下與內地作家接觸,包括替不同作家出版文集、訪問作家並撰寫《當代大陸作家風貌》一書,因此與內地名作家有交往,現時手上有過千封過去數十年和名作家來往的信函。
憂被誤會主動出售信件
他表示,今次流出的信件是過往轉工時遺失,強調沒授權廣東崇正出售信件,但對方卻在介紹拍賣品的刊物中加入自己的個人資料,擔心令人誤會他主動出售信件。對於信件每封估值數千元,潘耀明認為是炒賣價格,早前已向拍賣行交涉,要求得悉委託人的名字以及要求取回信件,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追究。
明報記者 蕭輝浩 鄭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