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會2007年通過更完備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決定定期做3類不同調查,分別為每年1次的薪酬趨勢調查、每3年1次的入職薪酬調查、以及每6年1次的薪酬水平調查。 當中每6年一次的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目的是確定公務員薪酬是否與私營機構大致相若,確保水平既可吸引人才,又不至於過高,浪費財政資源。 薪酬水平調查方式是透過選取公務員職位,跟私人市場中相類的職位配對,再蒐集雙方薪酬數據比較。薪常會在決定薪酬調整幅度時,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與私營機構薪酬保持大致相若和公務員薪酬的吸引力和穩定性等。 至於每年1次的薪酬趨勢調查,目的是確定私營機構的按年薪酬調整幅度,去定出每一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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