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警民關係為何轉差?

[2014.10.30] 發表
佔領旺角的示威者郭先生稱,一度被3至4名警察用警棍打頭、手、背部,直至有急救義工及另一警員制止。
特首梁振英(右)形容警民關係「普遍相當良好」,本港警隊在大型集會時採取的手法和一些西方民主國家比較,做法「十分克制」。(右二)為警務處長曾偉雄。

【明報專訊】1.示威增加 手法趨激烈

社會矛盾加劇,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多次民調顯示,市民不認為香港是「和諧社會」。港大民研10月16日公布反映市民對社會情緒反應的「民情指數」為70.3分(200分為滿點,指數愈高,負面情緒愈低),屬過去20年最低分;反映市民對政府管治表現評價的政評指數(75.1點)及整體社會狀G評價的社評數值(82.3點)也錄得下降。

過去10年,本港公眾遊行及集會持續增加,示威者的抗爭手法也漸趨激烈,包括與警方肢體衝撞、「埽鞳v阻塞交通等。拘捕和檢控示威者的數目隨之上升,涉及罪行包括非法集結、襲擊警務人員、抗拒警務人員,以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等。

2.施放催淚彈﹕最低武力?

2005年世貿會議韓農示威,砸警車、用鐵馬方陣撞向警員,警方施放34枚催淚彈應付。2014年9月28日,警方施放87枚催淚彈驅趕佔中示威者,被批評使用不必要武力。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譴責,表示無論在法律上或情理上,警方都不能對手無寸鐵的平民使用過度或不相稱的武力。保安局長黎棟國回應稱示威者意圖衝擊防線,當時警方別無選擇。

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10月22日公布調查,53.7%受訪者認為9.28放催淚彈做法不恰當,22.1%認為恰當。

3.警涉毆曾健超﹕濫用私刑?

10月15日清晨,本身是社工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金鐘示威時向警員淋液體被捕,其後電視台拍到7名警務人員涉嫌將他抬至添馬公園一處暗角,按在地上拳打腳踢,事件震驚社會。7名涉事警員被停職,警方循刑事方向調查。根據《刑事(酷刑)條例》,紀律部隊執行職務而蓄意對他人身心造成損害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調查顯示,傳媒拍到警員涉圍毆曾健超後,當日調查的不信任警方比率由10月8至14日的平均27%,大幅急升至37%。

4.反佔旺涉黑﹕選擇性執法?

10月3日下午,大批反佔中者突然到旺角佔領區,強行拆走集會帳篷,引發口角、打架及非禮等事件,多人受傷,惟警方被質疑一直只以人鏈把兩批人隔開,縱容暴力。同晚,警方在旺角行動中拘捕19人,當中8人有黑社會背景。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形容,警方處理事件時對反佔中者有「特別優惠」。對於警方被質疑「警黑合作」,保安局長黎棟國強調指控是韋y事實。有指當時大部分警力調配至中環、金鐘,旺角警力有限,警員只能盡量分隔兩批人,在混亂中沒有向反佔中者執法,以免被指「選擇性執法」(即佔領行動也屬非法集會,卻未有拘捕)。

5.警鷹派作風惹質疑?

警務處長曾偉雄2011年1月上任,當時市民對警隊的滿意度為68.9%。他被形容為「鷹派」,處理示威的強硬手法備受爭議及批評。例如2011年8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警方採取嚴密保安安排,將港大學生擋在後樓梯、帶走穿六四T恤的麗港城居民、阻擋記者拍攝等。2012年6月,市民對警隊的滿意度跌至54.6%。

2013年,警方限制傳媒在中聯辦正門採訪及多次向示威者、記者噴射胡椒噴霧,被質疑濫權、打壓示威及新聞自由。

6.警方淪政治打壓工具?

民陣警權關注組指出,警方近年傾向以大規模拘捕示威者作為解散示威的方法,擔心警方藉此阻嚇市民參與社運。近年也多了「延後檢控」,例如陳玉峰2011年七一遊行後被捕,警方在2013年5月才正式檢控她,當時她擔任「佔領中環」義工。曾偉雄說是「低調通緝」,但不少人解讀警方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力,從程序上打壓政治活躍者,意圖製造「寒蟬效應」阻嚇其他人參加佔中。

2014年七一遊行後警方拘捕多名遊行搞手,同受質疑。曾偉雄回應稱,社會上有政治立場者偏向同情及認同示威者的違法行為,警方執法被批評濫用職權、白色恐怖、政治打壓,對此感到無奈,又稱「較早時候執法會被批評為打壓,較遲是秋後算帳」。

7.政治中立不再?

警隊要保持政治中立,避免市民覺得警方執法偏頗,破壞警隊的認受性。鑑於警隊的規模及權力,社會對警員的權利及自由有特別限制,他們不能直接與普通市民一樣享有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權利自由。

2014年,警隊高層高調力挺休班警務人員參加帶政治性質的「反佔中」簽名運動,並說成是警察的基本權利,使人感到警隊政治化,不少市民不再相信警隊是中立。

8.警員成政治磨心

近年警員處理具爭議的示威時成為磨心,被市民當作「出氣袋」。警隊高層關注前線警員處理佔中的壓力已達臨界點,隨時「爆煲」。監警會前主席翟紹唐說,市民對警方有否政治目的會有疑心,因為警隊是政府一部分,認為警方是政府措施執行者,「市民唔信政府就唔信你(警隊)」。

9.角色矛盾

站在警方角度,警察的職責是依法執行職務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及維護法紀,堵塞道路的示威者已違反法律。保安局長黎棟國指「公民抗命」絕不能成為違反法律的藉口。

特首梁振英表示,政府會以最大容忍讓佔領人士充分表達訴求,不少警員眼見違法行為但不能執法而感到無奈。警務處前高級助理處長鄧厚江接受無邦q視《講清講楚》訪問時表示,警隊於政治爭議本來無任何角色,「但由於行動屬違法,警方便需要執法」,正在違法的示威者(受反佔領的人襲擊)要由警方保護,是整個社會荒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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