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等法院於10月20日傍晚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繼續於旺角以及金鐘的馬路上集會,學聯發表聲明:尊重法庭的裁決。但是我們不會主動撤出旺角的佔領區。在運動結束後,我們會尊重法庭裁決,承擔法律責任,以維持法治。 「我們明白,即使法庭沒有頒布禁制令,佔領行動本身,已經可能觸犯香港法例。長期佔領、癱瘓一些地區的交通,是一種非常手段。所以,即使我們認為公安條例某些規定,是不公義的惡法,但今次行動,的確影響了一部分市民的生活,對社會造成滋擾。因此,從法律角度,法庭頒布禁制令以恢復社會秩序,是合理的。」 「即使如此,我們亦不會主動撤出各個佔領區。雨傘運動的原意,就是透過公民抗命,向政權施壓,並顯示制度的不公不義。法律和社會制度,本是用以保障每一個人的基本自由權利。但不義政權倒行逆施,玩弄制度,限制人民的參選權,我們就有義務對抗,毅然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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