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打手機或發短信,一旦因此造成車禍,不但要被罰大筆的罰金和扣分,還要面臨牢獄之苦,今後更會終身為此內疚和後悔。」有專門從事個人受傷害訴訟的律師所提醒大家,分心駕駛所造成的後果,不亞於醉酒駕車。
Oatley Vigmond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卡梅倫(Brian Cameron)稱,美國的調查統計數字顯示,分心駕車比醉酒駕車更容易導致車禍發生。
「4大元兇」今年已釀168死
安省省警的數據從側面驗證了這一說法。據統計,今年到目前為止,省警轄區內因車禍而身亡的216人中,有168人是死於「分心駕車」、「超速」、「醉酒駕車」和「不繫安全帶」這4大類原因,而其中「超速」和「分心駕駛」更是最嚴重的兩種。
警方表示,這4大車禍成因在加拿大也很普遍。
省警舉例稱,到本月5日為止,先前所述的由4大因素造成的168人車禍死亡中,超速造成的有51宗,數量最多﹔分心駕駛造成的有45宗排在第二﹔而不繫安全帶造成的的是38宗,醉酒駕駛竟然排在最後,是34宗。
安省省警副專員布萊爾(Brad Blair)表示:「這4大類原因造成的死亡,已經不能用『事故』來形容,因為這些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人為錯誤,都是與那些人的不良駕駛習慣有關。如果司機和乘客都對自己的責任有更多的認識,願意改正這些危險習慣,對人對己都有好處。」
卡梅倫表示,如果因為分心駕車而導致車禍,不但會面臨警方的1000元罰款和扣3分,還可能會因為造成人命傷亡,而面臨更嚴重的刑事和民事訴訟,具體來說,就是要坐牢,而且要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也許有人說沒關係,有保險公司的賠償做擔保。但民事賠償的金額可能會超出保險金額。而且如果你被判監禁,就會留下一個刑事紀錄,而且那種造成他人終身癱瘓甚至死亡的內疚和悔恨感,可能會糾纏你一生。」
不過,2014年到目前為止上述幾類原因造成的車禍死亡人數,比2013年要少。舉例來說,去年因醉駕死亡多達59人﹐今年為34人;分心駕車死亡人數去年為68人,今年為45人;不繫安全帶去年為49人,今年為38人。
唯一的例外是超速駕駛。去年的死亡人數為38人,而今年到目前為止已經有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