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有45次案底的積犯,2008年因行劫入獄,去年11月出獄後僅一個月,即再在北角等處連環打劫5名中年女子,搶去近2.8萬元現金及數部手機。他昨在高院承認5項行劫罪,法官指他一生不斷進出法庭,對公眾構成威脅,將他判囚4年9個月。 被告李偉業現年43歲,自1989年起累積達45次案底,當中29次與本案類同。案發於去年12月8日至27日,案發地點分佈在北角新都城大廈、皇都戲院大廈及旺角東海大廈。 犯案25年 45案底 被告每次犯案手法類同,先尾隨獨行事主,再趁機把她們推倒或拖到後樓梯,搶去她們的手袋,5名事主分別約46至57歲。法官因被告多次犯案及使用暴力,分別加刑1年及半年,並勸他在獄中反省改過,不要再浪費生命。 【案件編號:HCCC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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