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下830億元巨額遺產,上訴庭早前駁回華懋慈善基金上訴,維持原審裁決,指華懋只是遺產信託人,並非直接受益人。基金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因遺產額超出100萬元而獲批。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的判辭指出,財產價值若超出100萬元,按法例須批准案件上訴至終院。判辭指律政司與基金仍未擬備好終審提出的法律爭議問題,要求雙方若達成協議,須在14天內存入草擬文件,供法庭批准。 上訴庭早前維持原訴庭裁決,判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的「信託人」。上訴庭認為龔的遺囑帶命令式,意味基金必須履行遺囑所訂責任,而非基金所指,條文只屬龔的期望和指引。 【案件編號:CACV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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