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7歲侍應先後尾隨3名女童回家,途中分別擁抱及摸女童手,另一次則在升降機用下體碰女童臀部。他昨承認3項猥褻侵犯和普通襲擊罪,另被裁定一項遊蕩罪成,還押至下月3日判刑,待索取精神和感化等報告。 被告沈天韋(17歲)昨承認一項猥褻侵犯及兩項普通襲擊罪,但否認遊蕩罪。控方案情指出,今年4月和6月,被告分別在便利店和圖書館遇見3名10至12歲女童,並尾隨她們回家,其中兩次沈分別從後擁抱女童,將臉貼近女童的臉及抓住女童的手,向她索取電話號碼。 稱女童「迷人」欲接觸聊天 辯方指單是尾隨女童並不足以構成遊蕩罪,惟裁判官認為被告在其中一名女童住所樓層走廊逗留逾15分鐘,並曾企圖親吻女童,令女童有合理理由擔心自身安全,故裁定被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成。沈解釋涉案女童都長得迷人,樣子跟他的友人相似,故欲與女童聊天和接觸她們。 【案件編號:ESCC2100/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