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船相撞6死 船長無減速 囚16月
[2014.08.07] 發表
【明報專訊】去年4月,兩艘內河船在赤柱對開海面相撞,導致6名船員死亡。 其中被撞後沉沒的「海邦達199」船長早前承認一項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昨被判囚16個月。
被告林如林(60歲)有逾20年航海經驗。法官陳仲衡稱,被告身為船長,有責任維護船員安全,船上所有人亦需聽從被告指令,但被告臨撞船前沒採取任何措施避免意外,例如減慢船速等。辯方早前提出希望以緩刑方式處理,法官指看不到任何理由要輕判,故判監16個月。
案發時與「海邦達199」相撞的運沙船「旺達6」,船長阮存財(51歲)早前亦承認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判囚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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