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媒體報道,廣東省檢察院昨日披露,中山第一市區檢察院連日來依法辦理生產銷售「毒豆芽」系列案,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梁某,隨後又以同一罪名依法批准逮捕疑犯林某權、梁某江、陳某英和劉某華。 據悉,該5名疑犯均來自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在系列案件中,5名疑犯分別在中山市沙溪鎮、南區等地長期從事豆芽生產加工,為增加豆芽產量、縮短豆芽生產周期、保持豆芽鮮嫩光亮,在豆芽生產過程中非法使用「無根劑」、「施保克」、「泡豆王」等化學藥劑和激素對黃豆、綠豆進行噴灑浸泡,使豆芽生長周期從7天縮短為3至4天,且生產的豆芽外觀粗長、無根鬚、顏色鮮亮。 經抽樣檢測,疑犯生產、銷售的黃豆芽、綠豆芽分別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鈉」、「6-芐氨基腺嘌呤」。 據警方表示,該系列案作案時間長,涉案「毒豆芽」數量大,每天銷售約3000多公斤,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毒豆芽」系列案件移送審查逮捕後,中山第一市區檢察院經審查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5名疑犯批准逮捕。目前,該系列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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