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新快報》記者劉虎(圖)去年因涉嫌誹謗罪被批捕後,家屬昨日接到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劉虎案承辦檢察官電話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劉虎案,檢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候審。 香港媒體報道,去年7月,劉虎通過個人微博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指其在任職重慶市常務副市長及萬州區委書記期間有嚴重瀆職行為,要求中紀委調查馬正其在當地乳業行業改製過程中,縱容公職人員違法犯罪,導致數千萬元國有資產流失。隨後劉虎的多個微博帳號遭到封殺。 8月23日凌晨,劉虎遭北京警方跨省追捕,於重慶渝北區的家中被警方帶走,翌日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至同年9月,劉虎被當局以涉嫌誹謗罪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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