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00年至2012年的多倫多警方車禍紀錄顯示「悲喜交集」的情況:一方面﹐酒後駕駛導致的交通意外呈現明顯下降37%;但不專心駕駛(inattentive driving)﹐卻向上猛升──12年增加了50%。
這段時期中﹐警方紀錄了5.5萬名涉及撞車的司機有「不專心駕駛」的問題。這些意外中﹐五分之一帶來某種受傷﹐212宗造成重傷﹐另有12人死亡。
多倫多警隊交通組警員斯提比(Clint Stibbe)表示﹐所謂「不專心駕駛」﹐是一個相當寬泛的類別。當然﹐手機之類的移動通訊肯定是涉及到的因素﹐還有人駕車吃東西﹐有人化妝﹐或者刮鬍子等﹐總之是一切使得司機不能集中心思駕車的行為。
安省自從2010年2月以來﹐已經有一項「分心駕駛」(distracted driving)的罪名。該罪名適用於﹕開車時持手機講電話﹐或者看屏幕。從那時以來已經有超過8.2萬名多倫多司機被起訴﹐這個數字過去數年中是穩定的。
不過﹐「不專心駕駛」還不是一項罪名﹐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員可在紀錄中這樣加註﹐但不會向司機發告票。
麥馬士打大學地理教授依納庫利斯(Niko yiannakoulias)認為﹐「不專心駕駛」情形的大幅度增加﹐可以從兩方面看﹐一是人們駕車時不集中心思的情況的確增加﹐二是警員對該問題也愈來愈注意。
他表示﹐不集中心思的駕駛之所以增加﹐和人們發短訊、看屏幕的行為這年來大增有關。
對於醉酒駕駛造成的意外從2001年到2012年下降37%這個事實﹐依納庫利斯認為﹐過去這些年來進行的反對醉酒駕駛﹐是一個至少部分成功的改變人們行為的運動。
雖然也還有人醉酒駕駛﹐但文化上已經起了某種變化﹐人們開始將醉酒駕駛視作一個禁區。
渥太華的交通問題專家威勒(Barry Wellar)希望﹐開車發短訊之類的分心行為﹐最終也能夠變得像醉駕那樣臭名昭著﹐但不希望也要那麼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