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方便遺失移民紙長者申領老人金的手續,但同時亦加緊了對申請者的審查。 耆暉會專責協助長者申請包括老人金的註冊社工鄒美玲表示,在近三數年開始﹐政府對老人金的申請審核亦加強﹐抽查增加。例如在基本要求長者申請時在加國居住滿「10年」一項﹐以往對於申請人往外地「探親」或「旅遊」時間﹐都計作10年時間內。但據她了解近期政府已開始不計算了﹐只計算純在加國「移民」(Landing Immigration)時間﹐ 此外﹐政府對於一些申請者所填寫的資料﹐如認為資料不足或對資料有懷疑時﹐會重新去信申請者要再提供更詳盡資料﹐所再填寫之資料多達30項﹐申請者每年亦不可離開加國超過半年。 鄒美玲表示﹐長者年滿65或67歲﹐便可申請老人金﹐一些地區政府有關部門會提早半年通知合資格者可申請﹔但一些地區的政府部門郤不會通知合資格者。 她建議年滿具資格申請老人金的長者﹐如到時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可自行向當局查詢索取申請表格。耆暉會每個月為約20名長者協助申請老人金、包括諮詢服務及代填寫申請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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