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6歲朱姓婦人前年將房子送給兒子,希望兒子能照顧她到終老,不料,兒子去年竟持鐮刀對她揮舞、咆哮,還辱罵三字經,甚至高喊「媽,你去死」,並趕她離家。朱婦為此傷心不已,與兒子對簿公堂要討回房子。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兒子上訴,判決房屋應歸還朱婦確定。 據《中國時報》報道,氣到要討回房屋的朱婦指稱,前年6月她將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一樓房屋,贈給兒子;兒子就用來開五金店,當時言明兒子要照顧她至老死。 沒想到兒子每當心情不佳,動輒就以言語或肢體動作恐嚇她,去年1月,兒子在五金店內對她大聲咆哮、辱罵三字經趕她離家,還拿大鐮刀在她面前揮舞說﹕「媽,你去死好了!」 朱婦以當天衝突的錄音譯文作證據,打撤銷贈與官司,要討回房子。兒子辯稱,當天他沒有用鐮刀對母親揮舞;罵三字經是他酒醉,單純宣泄情緒。後來改口三字經是口頭禪,他曾因車禍腦部受損,控制力低於常人,沒有忤逆老母惡意。 不過一審法官根據錄音譯文,判准撤銷贈與,房子應還母親。兒子不服敗訴,上訴至高院被駁回後,又上訴最高法院,結果還是被判決敗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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