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曾下令助馬灣公園復工
新地工程受阻 許仕仁促予多項寬限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逾2800萬元利益案昨續審。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繼續就她任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期間,處理馬灣及西九項目作供。她稱與新地就馬灣公園延期問題開會,許及後在會議陳述新地情G後,特首曾蔭權即下令地政署等部門加快處理,讓新地盡快重新開工。
劉吳惠蘭於2004年5月出任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當時馬灣公園一期工程進度延誤,未能按時間表於06年6月中完工。同時,新地要求放寬馬灣海陸交通75:25的比例限制。
政府不滿藍圖 被迫停工
劉接受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盤問,她稱於05年8月至10月,新地與政府透過信件及會議提出要求,郭炳江曾致函局方要求增加旅遊巴班次及車位,以便接送遊客。新地又指因政府不同意03年公園藍圖,地盤被迫停工。她稱收信後與地政署、路政署等相關部門商討,於05年11月9日給曾蔭權文件交代工程進度。文件指新地若未能如期完工,政府雖可向新地追討延誤的利息,但社會將質疑政府監管不力。
劉續稱,曾蔭權於05年11月24日召集政務司長許仕仁等高官開會,討論馬灣公園問題。房屋局長孫明揚會上稱,若新地決定「劈炮」,政府將被指斥沒有好好監管工程。許則建議新地獲准以03年更新的藍圖施工,寬限新地延遲完工,並靈活處理交通安排條款。曾蔭權最終指令地政總署要盡快處理公園發展藍圖,讓新地及早復工;運輸署亦須協助更改交通比例,並研究公園增加旅遊巴服務事宜。
孫明揚憂政府受累捱批
劉接受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盤問,供稱新地多年前在馬灣擁有9500平方米地皮,新地同意與政府換地後,「賺取」的3.2頃地皮須補地價,但地價從馬灣公園的建築費扣除。新地須營運公園21年作為社區項目,所得利潤全數用於公園設施。
此外,劉吳惠蘭曾為問責官員,昨被萬江儀問及問責高官的申報利益情G。萬江儀問,在首批問責官員中,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馬時亨曾為投資銀行摩根大通的高層及電盈財務總監,馬獲委任後是否須申報過去利益。劉僅回應問責官員須按申報利益條文及操守指引向特首申報。
【案件編號:HCCC98/13】
明報記者 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