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基金上訴案 訟費從遺產扣除
[2014.07.19] 發表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下830億元巨額遺產,高院早前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並非直接受益人,基金不服上訴,但今年4月被駁回,法庭昨就上訴案的訟費爭議頒下判辭,指上訴有助釐清案中問題,而且遺產數額龐大,基金有權向法院尋求指引,故裁定訟費由龔如心的遺產中扣除,換言之敗訴的基金毋須支付一分一毫訟費。
判辭透露,律政司一方曾指上訴對遺產沒好處,基金上訴只為擴大其處理遺產權力的可能性,基金作為輸家,應負責付訟費。惟上訴庭認為遺產數額龐大,議題複雜,基金透過上訴進一步釐清,對執行遺產有利,故裁定上訴案中基金、律政司及遺產管理人的訟費均從遺產中扣除。
【案件編號:CACV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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