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學者整理近10年「每萬名公職人員的貪污賄賂立案數」統計發現,東南沿海和中西部省份最腐敗,福建、貴州、浙江排名居前。 至於北京、上海和西藏腐敗程度最小。 經濟參考報19日報道,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整理1999至2007年的「中國檢察年鑑」、「中國統計年鑑」,以上述指標,衡量一個地區的腐敗程度。 聶輝華認為,這是中國目前唯一可獲得的省級腐敗數據資料。 根據「中國大陸31個省級行政區的腐敗程度排序」顯示,最腐敗的地區多數是東南沿海省份和中西部省份,其中,福建、貴州、浙江等位居前列。他說,由於北京、上海和西藏這三個地區地位相對特殊,腐敗程度最小。 聶輝華研究發現,腐敗和經濟發展水平並非直接相關。一方面,經濟愈發展地區,資源愈有價值,腐敗機會可能愈多;但另一方面,愈發展地區,如果它的產權保護程度和合約履行程度好,腐敗空間就會相應變少。 他說,反而是一些經濟水平中等偏上的地方,有市場化提供的腐敗機會,但還沒有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腐敗自然就會滋生。 聶輝華說,制度落後於經濟增長,在快速發展的經濟體非常普遍。因此,經濟水平排名居前的省份如福建、浙江腐敗程度更嚴重。 不過,有學者對於使用「每萬名公職人員貪污立案數」,衡量各省腐敗程度,抱持質疑態度。學者吳一平就認為,這項指標反映的是「反腐敗的力度」,而不是「腐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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