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引領陳振聰轉信基督教、已婚育有一女的牧師潘文信,昨承認8年前藉「驅魔」兩度非禮16歲女教友X。潘在庭外表示,他主動向教會揭發曾非禮X,面臨判刑他坦然說:「起碼釋然,做錯魖M家面對、要承擔,好大可能要坐監,OK啦。」被告又指會掛念5歲女兒。 「起碼釋然 坐監OK啦」 潘文信(46歲)昨承認兩項非禮罪,案情指他於1997年2月至今年3月16日,在華惠神召會擔任牧師。2004年4月,被告兩度為當時16歲的X驅魔,其間將手伸入X的衣服,撫弄其乳房。今年3月16日,被告向教會辭職,X才向教友透露此事。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案底,呈上X親撰的求情信,指已原諒被告,另有教友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 被告原另被控4項非禮罪,指他涉非禮教友Y小姐(25歲),被告不認罪昨受審。Y供稱,2009年8月初,被告在辦公室內為她祈禱,將手放在她心口。去年11月至今年3月,被告3次在辦公室內非禮她,又緊抱她;Y又指被告曾兩次「砸落薄A企圖除我條褲」。 辯方盤問下,Y承認雖被非禮,但由2010年6月至去年8月,曾4次與被告隨教會到印尼、河南等地旅遊,其間她曾在酒店房間與被告獨處。被告又在房中抱起Y,有一次被告在另一女教友在場下,用被子蓋荎蝖A用手指插其下體。 脫非禮另一教友罪 官:關係不單純 今年3月16日,教會指被告涉非禮教友將會離職,並會披露其婚外情。翌日,Y即告知教友曾遭被告非禮。惟Y否認因怕被發現自己是被告婚外情對象,才先發制人「自爆」被非禮。 裁判官蘇文隆裁決時表示,Y在非禮事件後數年一直沒報警,更讓被告用手指插下體,懷疑二人關係並不單純,故不肯定Y是否在不情願下與被告有身體接觸,裁定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案件下月4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裁判官表示被告理應被判監。 【案件編號:KTCC2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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