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在一孩政策下,超額產子要繳交所謂超生罰款的社會撫養費,去年17個省市共徵收超過165億元人民幣罰款,但罰款的去向和用途就不明,引起貪腐憂慮。
中國在八十年代嚴格執行一孩政策,對超生的民眾罰款,人大常委在2001年通過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確立社會撫養費制度。國務院在第二年頒布《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表明不符合生育子女的公民,就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會參考當地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以及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準和超生情況。但事實上,各地的徵收標準可以很不同,引發民眾質疑制度不透明,罰款用途不明。
杭州律師吳有水在上月的世界人口日,向內地31個省市的計劃生育委員會和財政部門,申請公開去年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至今回覆了的17個省市,徵收費用總共超過165億元人民幣。其中以經濟相對落後的江西省,收到的超生罰款最多,有接近34億元,四川排第二,超過24億元。北京和上海分別徵收了4億元及3000多萬元。不過沒有一個省市,公開徵費的預算情況和用途,罰款變相如跌入黑洞一樣。
吳有水認為制度不透明,令一些官員可以虧空款項,助長貪腐情況。他又指,徵收費用其實並無達到減少超生的目的,研究顯示,在很多情況下,地方政府並不是根據超生情況的多少來收費,而只是下達徵收指標,於是基層政府就會先鼓勵超生,再收罰款,就可以達標。
另據財訊網星期一(9月2日)報道,來自北京、山東、廣東和上海等地的14位女律師要求國家審計署明確回答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國家審計的範圍。
中國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的定義,社會撫養費是向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用來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
報道說,14位女律師之一、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溢智表示,雖然社會撫養費是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但有關這筆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社會事業公共利益的費用的收支情況,始終未向社會公眾公開。
這是繼浙江律師吳有水今年7月致信中國31省份的計生、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預算等相關信息後,又有律師追問社會撫養費的去向問題。
吳有水只收到福建、廣西、海南等17個省市的回覆。
而17個給予回覆的省份在一年中針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徵收的「社會撫養費」高達16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