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重量不能超過120公斤(包括電池重量)﹐重量一旦超過限制﹐便會被視作限速摩托車﹐屆時駕駛者便須考牌、註冊及買保險﹔ •駕駛者及乘客必須配戴頭盔﹔ •駕駛者與乘客均須年滿16歲或以上﹔ •電動單車不能改裝﹐令其馬力超過每小時32公里﹔ •電池及摩打必須牢固地依附在車身上﹐電動單車行走時﹐兩者都不會移動﹔ •車輪闊度及直徑不能少於35毫米及350毫米﹔ •多市附例亦限制電動電車在公園內的行人徑或單車徑、公園多用途通道﹐包括Waterfront Multi-Use Path、 Don Valley Multi-Use paths、Humber Multi-Use paths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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