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製彈圖襲警囚4年 販毒案兩年分期執行
【明報專訊】正就販毒案服刑的20歲青年,另涉2020年3月與友人策劃製造汽油彈,在悼念周梓樂的集會後燒痁筐恣A經審訊裁定一項串謀縱火罪成。他昨於區域法院判囚4年,其中兩年刑期與販毒案分期執行。法官表示,被告的角色不止前線步兵,更是中游策劃者和推手,負責招兵買馬。法官斥他心腸歹毒,利用行動助長「暴徒」氣焰,旨在火上加油。
官斥歹毒 長「暴徒」氣焰
被告施瀚榮(現20歲,案發時15歲)2020年11月販運近一公斤毒品,早前在高院判囚12年10個月,昨就汽油彈案在區院判刑。暫委法官蘇文隆表示,被告與友人黎明耀協議在周梓樂集會完結時,在觀塘海濱向警車丟汽油彈,此等縱火行為一般判囚4年以上。
蘇官表示,被告不但想投擲普通汽油彈,更製造殺傷力更大的特強汽油彈,例如黎明耀在WhatsApp信息表明「爆鶪U火球起碼都兩層樓高」,被告回覆「正常爆炸力都勁齱v。蘇官斥兩人心腸歹毒險惡,將量刑提升至監禁4年半。蘇官進一步說,案發時香港經歷多區暴動,被告和黎的行動旨在破壞社會,在當時社會背景下罪責更深,遂加刑至5年。
指目標在警員非警車 官加刑
蘇官續稱,被告擔任策劃者角色,他打算分發上萬元報酬、招攬隊員及相約站崗探路,屬有計劃傷害警員身體和生命。蘇官表示,黎明耀提及機動部隊(PTU)的制服不能防火,可見他們「志不在警車,而是傷害警員」,而案發地點由將軍澳轉到觀塘海濱,目的正是造成更大破壞,遂加刑至6年。不過,蘇官考慮計劃無實行,亦無警員受傷,加上被告為警方解鎖手機,減刑至4年半。
蘇官判刑說,被告案發時極年輕,曾因另案判入感化院受訓,但他無珍惜機會改過,考慮整體背景進一步減刑,下令判囚4年。蘇官稱,被告在販毒案刑期超過10年,若要全數執行兩案刑期,或顯得過分嚴苛,因此下令本案4年刑期,其中兩年與販毒案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9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