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級排舞師黃國榮舞蹈學校 被追租逾200萬
【明報專訊】曾為郭富城及陳慧琳等演唱會任舞蹈總監的星級排舞師黃國榮(Sunny Wong ),其有份經營位於西環的舞蹈學校,被指在單位易手後沒有再繳付租金,擅自棄用單位,令新業主需花26.5萬元作還原單位的修復工程。新業主日前(21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黃擔任董事的公司追討合共211.4萬元的租金欠款及工程費等。
業主指黃單方面違反租約
原告為China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華本有限公司),被告為Sunny Wong Dancing Limited;黃國榮(Sunny)為被告董事之一。涉案物業位於西環德輔道西美新樓一單位。
入稟狀指2022年7月7日被告與單位前業主Take Talent Limited簽訂租約,每月租金為23.5萬元,租約至2025年9月30日為止;被告另須繳付單位的管理費、差餉。去年9月25日原告向前業主購入單位後,被告便已欠租;去年12月31日,被告單方面違反租約,中止租用單位,並於4日後通知原告單位鑰匙擺放的位置及密碼,致原告蒙受損失。
今年5月14日被告致電原告律師,確認會放棄單位內所有物品,原告遂於約一個月後聘用承判商在單位內清走被告的物品及進行工程還原單位,共花費26.5萬元。
入稟狀又透露,被告由去年9月25日至今年1月4日拖欠78萬元租金,連同去年10月起未繳的差餉和管理費,以及租金損失、工程費用等,共拖欠原告211.4萬元。原告曾發律師信追款,惟被告未有回覆,遂入稟追討款項。
【案件編號:HCA 13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