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廣告總監 索佣8罪罪成
【明報專訊】《香港商報》時任廣告部營運總監要求下屬與他分享由報館支付的佣金,包括從兩名下屬接受逾8.8萬元,又向另外兩名下屬嘗試索取30%佣金,被控8罪,昨於區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7月3日判刑。法官稱,被告明知公司不准他分享下屬的佣金,卻聲稱獲公司授權,並為脫罪而在審訊時不斷堆砌故事、迴避控方問題及製造藉口,批評被告嘗試合理化壓榨下屬的手段及貪婪行為。
官斥砌詞美化貪婪
被告胡桁誌(又名胡智衡,44歲)為《商報》時任廣告部營運總監,否認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以及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發生於2020至2022年。根據案情,被告的4名下屬於案發期間為《商報》舉辦的4項活動物色贊助商,其後獲發佣金共約38萬元。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調查發現,被告向4名下屬索取有關佣金三至五成,其中兩人應被告要求,提供共8.8萬元賄款,另外兩人則拒絕索款要求。
法官李慶年裁決時指出,被告沒向下屬提及他已獲公司授權收取佣金,也沒向下屬展示相關文件,而其上司確認的書面報告也沒提及授權,可見被告明知公司不設向下屬收取佣金的制度,自欺欺人;而且若被告已獲授權,沒理由不向公司會計部及人事部名正言順地提出此事,也沒理由在被解僱時,仍不就授權的事提出抗議,可見他不可信及不可靠。
李官續說,被告聲稱向下屬收佣是補償他陪同下屬見客時的損失,但他2021年就兩個活動企圖向下屬收取的佣金達逾9.3萬元,超過其月薪的兩倍,可見他做法不合情理、嚴重減低下屬收入,只是美化自己的貪婪行為,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民建聯成員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悔意,也獲民建聯成員為他撰寫求情信,讚揚他熱心社會服務及在立法會選舉提供協助,且本案涉額不高,望從輕發落。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已認罪,7月3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456/23、1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