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新制 ?醫療事故總監主管需問責 按調查定責任誰屬 前線關注執行彭鴻昌盼公開指引
【明報專訊】醫管局早前因應公院事故頻發檢討,其中揭示處理病人安全問題權責不清等。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昨稱,已落實檢討委員會31項建議,擬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倘出現醫療事故,不止前線醫護需負責,醫院行政總監及部門主管亦需對病人安全管理負責,會根據調查判定責任誰屬,另將完善獎罰機制。有前線醫護關注問責制執行細節,例如負責調查的人應無利益衝突;有病人組織歡迎高層問責,但冀公開具體指引。
人事權交院長主管 可撤不達標者
范鴻齡又稱,會將人事任命權交給院長及部門主管,以撤換不達標員工;不達標員工需參加不超過3個月的表現改善計劃,若仍未改善到合格水平會遭相應處分,如暫停加薪等,最嚴重可終止服務或即時解僱。獎勵制度則包括增加額外增薪點、設立表揚職銜,如「最佳病人安全員工」等(見表)。他提及當局會收緊「升級」資格,只有符合資格的部門主管方可晉升管理層。
醫管局行政總監高拔陞表示,未來醫管局員工評核標準將以病人安全作為獨立的重要標準,會在平日記錄員工處理病人安全事件時的表現,另會對於醫院高層設立特別評核小組。
范鴻齡解釋,若醫療事故涉及的問題已並非前線醫護的責任,則會根據院科兩級責任制做,再嚴重則會由聯網、總部負責,強調將根據調查結果決定責任誰屬,並因應犯錯程度決定懲罰,會「公開、公平、公正」。他又說,並非想阻嚇員工,而是建立「小心文化」,過往醫療事故發生時醫院和總部層面存在權責不清問題。
設上訴機制 主席委3人小組處理
范鴻齡表示,醫管局擬由醫院管治委員會負責上訴機制,由主席委任一個3人小組,如有員工不滿懲處,可透過上訴機制處理。范又相信由部門主管及院長擁有人事任命權不會出現「擦鞋文化」,「出魖えG,你巴結佢,(佢)都會出事」。
醫協:調查應避利益衝突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副會長郭宏駿說,令高層對病人安全負責是正確方向,但關注執行時應公平公正,避免出現利益衝突及灰色地帶,例如調查事故責任的人應不是需對事件負責的人。郭又說,前線醫護作為個體,面對醫管局龐大機構「好大壓力」,應容許前線上訴時得到工會等第三方支援。
護協憂指引增 前線負擔更重
護協主席謝健強認為,局方落實問責機制和完善獎罰安排時應更多聽取前線意見,並做好配套措施,如檢視並優化現有臨H指引,舉例部門指引繁複,增加前線壓力,憂屆時落實高層問責後,各部門會推出更多指引,增前線工作負擔。註冊護士、前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劉凱文稱,落實高層問責不應只是「令公眾觀感好驉v,關注具體執行,並指判定事故責任或需第三方介入,憂執行上出現人手及資源限制。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協幹事彭鴻昌表示,醫管局擬設高層人員問責制,可加強病人安全管理,相信機制可令責任更清晰,又說落實時應有明確指引並向公眾交代,「咩錯失會去到咩層次屪g處」,尤其是最嚴重的辭退,避免公眾對懲處產生期望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