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投票通過市政附例 禮拜場所等周圍禁抗議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員昨天(22日)以16比9的投票結果,表決通過一項頗有爭議的市政附例,該項附例旨在限制在禮拜場所、日託中心和學校周圍舉行抗議活動。附例將於7月2日正式生效。
緩衝區擴至50米 有效期1年
該項建議包括設置20米的緩衝區。在一系列獲得市議員表決通過的動議中,有一項動議將這些場所周圍的緩衝區範圍從20米擴大至50米,同時將設置這些緩衝區的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至1年。
違反緩衝區附例的人士可能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如果拒絕遵守,還可能被警方逮捕。
一些支持該項附例的宗教領袖和市議員認為,附例在保護弱勢群體方面還做得不夠,但其他人則表示,這樣的附例會侵犯抗議權利。
市府職員提出新建議,源於哈馬斯在2023年10月7日對以色列南部發動了襲擊,以及以色列隨後對加沙地帶的轟炸,引發了巴勒斯坦支持者在醫院、宗教場所和文化中心門口舉行長達數月的抗議活動。政府職員擬議的市政附例並不意味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全面禁令,而是採用一個申請系統,允許弱勢機構申請設置緩衝區,緩衝區的有效期約為6個月。
有關緩衝區的申請如欲獲得批准,任何機構的負責人必須證明其在過往90天內受到抗議活動的影響。擬議的附例規定,6個月的期限屆滿後,可以申請續期。而根據多市議會表決通過的一項動議,緩衝區的范圍從20米擴大至50米,有效期長達一年。
警方和附例執法人員將在處以罰款前,向佔領緩衝區的人士發出警告,讓他們有機會自願離開該地區。
市府職員曾指出,設置20米的緩衝區是個「合理防線」,既能保護人們進入設施,又能將對於人們憲章權利的損害降至最低程度。
其他人則持不同看法。市議員薩克斯(Dianne Saxe)在本周三(21日)召開的新聞會上,稱市府職員提出的附例是對猶太人社區的「侮辱」,將「不會提供任何保護」。市議員布拉德福德(Brad Bradford)則表示,該項附例是「完全不足夠的」。
布拉德福德就緩衝區的申請程序將責任推給團體,要求他們必須申請保護提出了異議,並呼籲將緩衝區的距離設定為100米,與旺市和賓頓市的附例更加一致。
組織憂損表達及集會自由
相反,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CCLA)和言論自由中心已在上周致函多市政府,聲稱附例對和平的言論表達和集會帶來重大風險
信中寫道:「警方已擁有廣泛的權力,可以保護財產安全,並在發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時進行干預,包括在舉行抗議活動期間。因此,制訂新的附例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批評者誓言要採取法律行動,聲稱該項附例違反了《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