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中國:內地禁賣卵代孕
【明報專訊】代孕具道德爭議,內地明確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但網上仍可見代孕公司宣傳字句。有代孕公司更在大專院校貼廣告,招攬大學生賣卵,或在互聯網找代孕媽媽。
「賣卵兼職」違法仍盛行
「澎湃新聞」2020年報道,網絡上檢索「代媽」、「卵妹」,發現不少廣告留有聯絡方式招募女士賣卵子,而大專院校的女廁更曾出現聲稱不耽誤學習、非色情的高薪兼職,實為賣卵,價格與供卵者身高、長相、學歷等掛u。2024年9月「澎湃新聞」報道,內地「賣卵兼職」仍盛行,在深圳做主播的張薔(化名)表示,在多個「模特通告」、「主播通告」的微信群中,有人發布招聘「卵妹」的廣告,其中一個微信號稱會安排「卵妹」在廣州一間醫院做取卵手術,聲稱手術安全可靠,很多人都在做,並根據女子外貌、身高及學歷綜合評估後出價。
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生殖科中醫主任醫師劉穎表示,正規醫院嚴格按照國家法律,禁止買賣卵子、代孕等違法活動。她說,取卵手術有可能導致盆腔感染,影響生育能力,一旦盆腔內臟受損可能造成出血;另外,促進排卵的藥物亦可能造成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嚴重個案可致命。
代孕利潤高 罰款低阻嚇有限
除有不法企業招聘女子賣卵,亦有不法代孕公司公然招聘「代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5年1月公布違法廣告案例,武漢一間醫療科技公司於網上發布的醫療廣告含「代媽招聘」、「挑選代孕媽」等違法違規信息,並宣稱「在全國擁有11家助孕機構」,2024年11月被罰款80萬元人民幣。
內地衛生部門2001年頒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生殖細胞)、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辦法》第22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如實施代孕技術,衛生行政部門會被警告、最高罰款3萬元人民幣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但有內媒指出,代孕活動及買賣胚胎每宗生意利潤可達數十萬,故《辦法》阻嚇力有限,而且有不法企業以慈善機構、非醫療機構等名義避過規管。
爭議屢出的同時,在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生殖中心工作將近20年的劉穎表示,曾遇到很多卵巢功能下降和試管取不到卵的患者,也接觸過很多不孕不育而痛苦的家庭。她說,部分夫婦沒有生育能力,又不符合福利院收養孩子的條件,認為中國打擊非法代孕及賣卵以外,也可考慮允許合法卵子捐贈等。
國家衛健委2022年在官網公布《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4201號提案答覆的函》,其中對《關於禁止地下「商業買賣卵子」的提案》答覆函提到,要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儲卵途徑,並已啟動對輔助生殖技術相關管理辦法、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等的修訂工作。
(本網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公民學堂 第09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