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法案 促當局對台交往撤限
【明報專訊】美國眾議院周一(5日)口頭無異議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台灣國際團結法案》2項友台法案,前者要求國務院就「對台交往」提出解除自我限制的計劃;後者要求美國運用影響力及話語權,抵抗北京在國際組織「扭曲涉台決議」的行為。
美法規要求國務院審查對台交往準則
美國現行法律要求國務院就「對台交往準則」進行一次審查,並向國會報告審查結果。
中央社報道,5日表決的《台灣保證實施法案》要求國務院必須定期檢視與台交往所自我施加的限制,向國會報告,並列出解除的計劃。
《台灣國際團結法案》指出,聯合國大會1971年通過2758號決議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聯合國內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並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
《台灣國際團結法案》要求美國在各國際組織中的代表,透過話語權、投票權及影響力,倡導這些組織抵抗「中國試圖扭曲涉及台灣的決議、用詞、政策或程序」等作為。
台灣當局對此表示感謝,認為突顯美國進一步深化美台關係的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