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獲撥1.56億佔四成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總署的「社區參與計劃」除了資助社區活動,政府部門也獲撥款,上年度撥款3981萬元處理地區行政工作,包括聘請民政事務處人員、清潔區議會告示板、延長社區會堂開放時間等。連同行政項目,上年度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獲有關計劃撥款逾1.56億元,佔整體撥款額約四成,包括警方以24萬元在海洋公園製作「提子防騙纜車」。
3981萬撥地區行政工作
涵請人及清潔區會告示板
根據計劃的《運用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守則》,各區民政處有權運用當區所得撥款的15%聘請人員專責區議會及民政處事務,計劃資助範圍亦涵蓋「提高公眾對地區行政計劃的認識的活動」。2024/25年度共有10區使用該計劃的撥款聘請人員,開支約3623萬元,其中元朗區支出最高,為「7項以社區參與計劃撥款聘請專責人員申請」批出627萬元,沒有列明人員數目及具體職責。該計劃上年度亦批出358萬元予地區行政項目,例如沙田、離島及屯門分別獲71萬、59萬及23萬元處理社區會堂開放事宜,中西區用5萬元編輯及上載區議會會議錄音,九龍城區用1.6萬元為區議會外訪製作紀念品。
狄志遠:應動用各區民政處預算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稱,各區民政處一如既往預留部分撥款聘請人員執行區議會或民政處職務,處理行政工作、統籌和推廣社區參與項目等,各區民政處可靈活調配現有資源,包括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對於為何不動用民政處自身預算應付行政工作,總署未有明確回應。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社區參與計劃撥款理應用於直接服務,「(行政開支)10元都應該嫌多」。他說行政支出應動用民政處自身預算,憂慮做法影響其他地區活動與受惠人數,「清潔區議會的報告板,完全跟市民受惠是沒有關係」。
社區參與計劃亦容許撥款予政府部門,包括每年預留款項予康文署舉辦文康體藝活動,上年度便撥出6263萬元予康文署舉行各區康樂體育活動、圖書館推廣活動及「十八有藝──社區演藝計劃」等。多個公營機構包括市建局、西九管理局及藝發局上年度亦獲批資助(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