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督察涉偷食物樣本 證人稱怕妻誤會婚外情刪信息
【明報專訊】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於2022年至2023年,串謀盜竊用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其中4人不認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涉案同組同事、控方證人蔡洪階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蔡曾發信息要求被告林曉君將雪糕樣本分給他享用;蔡否認這說法,並說他只是要求林請他吃「在街外掃貨」時買的雪糕。蔡稱,他刪除與林信息,只因怕妻子誤會自己有婚外情。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除劉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盜竊罪,其餘4人否認一項串謀盜竊。
發訊「有貨可以留畀我」
證人否認「貨」指檢測樣本
代表林曉君及余鳳珍的資深大律師梁卓然盤問控方證人蔡洪階。梁指出,蔡2022年5月1日透過WhatsApp向林曉君發信息稱「 H?agen-Dazs Crispy(雪糕)勁好食,有貨可以留俾我,感謝」,當中的「貨」字,顯示蔡想向林取「貨辦(即檢測用的食物樣本)」來進食;蔡不同意這說法。
裁判官王證瑜追問蔡,他選用「貨」字是什麼意思,蔡稱:「我好多時帶飯,但佢](被告)就出去食,廣東話會講掃貨買貨,我講炴N好直,唔明點解你]會聯想到貨辦。」王官再問,蔡是否認為那些雪糕是林透過「??私人街外掃貨」所得來的?蔡同意。辯方質疑為何蔡不對林說「買開買多兩件請我食」,並再次指出他其實希望林把貨辦留給他,蔡表示,「梗係唔同意啦」。
證人發信息「要雞可自取」
辯方又指出,蔡曾向林發信息指「要雞可自取」,即請她取雞肉樣本來自用,蔡表示,他所指的不是檢測餘下的貨辦。另蔡在盤問下透露,他已刪除與林之間的信息,只因怕妻子檢查手機時懷疑他有婚外情。蔡說,雖然太太沒求醫,但他覺得對方患產後抑鬱,且不想他與其他女性接觸。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 26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