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遜強姦案審訊拖半年 辯方指控原告扮病無出庭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員湯普遜(Michael Thompson)被控性侵犯案去年秋季開審後,一直不斷拖延。湯普遜的辯護律師如今指控兩名原告之一假裝生病,才導致審理拖延了半年多時間。
律師謝梅什(Leora Shemesh)周四在位於巴里市(Barrie)的安省高等法院向法官布里賽特(Philop Brissette)陳情稱,湯普遜被指控於2022年加拿大國慶日長周末期間,在度假勝地Muskoka一間別墅內,性侵犯兩位女性,而案件卻拖到去年10月才開審。
自此之後,呈堂證供都是斷斷續續地分散在幾個月中展示,連審訊地點都從之前的Bracebridge法院轉來巴里市進行。
女事主稱腳腫無法穿鞋
謝梅什律師昨日原本要繼續盤問第二名原告,該名女子之前在2月時作供表示,她去湯普遜議員的別墅作客時,這名已經65歲的老牌政客在深夜對她施暴。另一名女子則指稱,湯普遜在給她擦防曬油時,對她上下其手。對於這兩項指控,湯普遜一概否認。
但第一名女子周四沒有親身上庭,而是透過視像會議出庭。她向法官稱自己有健康問題,導致小腿和腳部腫脹無法穿鞋。
謝梅什問該女子是否可以穿拖鞋,她說不可以。律師隨後問,是否可以將攝像頭轉到她的腳上,讓法庭可以看到。一開始那女子同意,但後來又改變主意。
她回答說:「你要我把攝影機轉到我的腳上給法庭看,這是非常貶低我的人格,所以我的回答是『不』,我不會這麼做。」
這位女士表示她有服用處方藥物治療,但又拒絕傳送有時間戳記的照片。「我不想給你拍照片,我不想做那些事,所以我不會。」
在庭審期間,謝梅什曾要求原告迴避,隨即趁這一空隙向法官稱,她認為「這是捏造的事情,(原告)根本不想參與(作供)」。律師還指出,這已是原告第二次因病無法出庭。
布里賽特法官拒絕了讓原告發送照片的要求,指出他無法判斷其腳部是否「充分腫脹」。
檢控官指已提供醫生證明
檢控官紐豪斯(Mareike Newhouse)向法官稱,沒有理由懷疑「她所說的真實性,她身體不舒服,你可以從她的聲音中聽到,從她的臉上看到,竟然暗示她在捏造,顯然我不同意這種看法,也沒有任何依據」。紐豪斯指出,上一次原告因病無法出庭時,已提供了醫生證明。
控辯雙方都向法官表達了對審判持續拖延的擔憂。根據《人權憲章》第11(b)條,任何被控刑事罪的人,都有權在合理時間內接受審判,加拿大最高法院釋法將合理時間定為30個月。
如果辯護律師可以證明,延遲時間過長且不合理,就可以要求終止指控(Stay of Proceeding)。
法官同意將本案押後至5月1日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