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釘牌 未遵從法院命令歸還款項
陳丙丁涉吞財產被控欺詐 退休夫婦:正義終獲伸張

[2025.04.25] 發表
圖為現年81歲的多倫多華裔律師陳丙丁。

【明報專訊】現年81歲的多倫多華裔律師陳丙丁(Ping-Teng Tan)去年4月被安省律師協會(LSO)吊銷律師牌照,約克區警方昨(24日)證實,陳因客戶指控其侵吞資金而被控欺詐和擁有犯罪所得財產的罪名。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在去年夏天首次報道了客戶針對陳丙丁的指控。當時,他的兩名客戶正在等待陳履行法院的裁決。陳被法院下令向這兩名客戶償還超過100萬元的欠款,這兩筆款項是他們出售生意和住宅的所得。然而,在9個月之後,這兩名客戶依然沒有拿到一分錢。

警相信可能有更多受害人

約克區警方證實,警方已在上月底指控陳丙丁多項罪名,包括兩項超過5,000元的欺詐罪名、兩項擁有犯罪所得財產的罪名及洗錢的罪名。警方相信,可能有更多受害人。這些指控尚未經過法庭的驗證。

陳丙丁的前客戶張小龍(音譯:Xiaolong Zhang)表示,當他被一名警員告知,陳已被控欺詐罪名時,他說:「我感覺正義終於得到伸張。」張小龍和其妻子在2023年年底聘請陳丙丁來處理出售生意的交易,他們出售了在安省旺市的汽車零件分銷生意,旨在資助他們的退休生活。

然而,他們從未收到出售生意的所得51.7萬元,這筆款項被存入陳丙丁的律師事務所一個信託帳戶。儘管法院在去年6月下令陳歸還款項並支付他們的法律費用,但他們仍然沒有收到分文。

張小龍說:「現在,我和妻子非但沒有享受退休生活,反而面臨嚴重的經濟和精神壓力。與大多數人一樣,我們對律師有一種自然而然的信任,這一信任本應是我們法律系統的基石。」

儘管張小龍對警方心存感激,但為了追討退休金而開展的持續鬥爭,不僅令他對於民事訴訟程序感到失望,而且對安省律師協會設立的賠償基金亦感失望。這賠償基金是為那些因律師或律師助理不誠實行為而蒙受損失的受害人而設立。

索賠需時 如同二次傷害

他說:「陳丙丁名下沒有資產可以追討,所以,我們現在只能等待安省律師協會的賠償。這一漫長而不確定的等待令人感到無比痛苦,感覺如同是第二波情感創傷。」

安省律師協會的賠償基金是由律師和律師助理每年向該機構繳付的費用來資助的,每項索賠的上限為50萬元。

張小龍去年2月向安省律師協會投訴陳丙丁侵吞資金。陳在去年4月告訴律師協會,他已退休並關閉了律師事務所。

安省律師協會在去年4月暫時吊銷了陳的牌照,其後稱其執業有危害公眾的風險。陳丙丁同意律師協會吊銷其牌照的決定,但沒有認罪。他仍可在紀律聆訊時就挪用信託帳戶資金的指控提出異議。律師協會確認,沒有安排陳的紀律聆訊,但其牌照仍被吊銷。

安省律師協會的一名律師負責處理張小龍提出的賠償基金索賠個案,她在上月以書面形式告訴張小龍,已在去年完成審查並提交了關於他索賠的報告,但該份報告仍在審核過程中,因此未有具體時間表。張小龍還被告知,整個索賠程序通常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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