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審視支聯案看需否完善執法 否認輸打贏要 稱國安法無先例可循
【明報專訊】支聯會就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得直,3被告獲撤銷控罪。副律政司長張國鈞昨稱,政府將審視判決及執行機制,看看需否完善執法處理程序。被問到在裁決後修例是否「輸打贏要」,張否認稱《港區國安法》是法制較新部分,執行相關條文無先例可循,政府尊重法院對條文有看法,會審視如何做得更好,現時仍在研究判辭階段,無法評論下一步怎做。
控方早前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隱去疑與支聯會往來外國組織名稱和資料,終院批評令被告無法得到案情資料,無法自證清白或提合理疑點,致司法不公。張國鈞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稱,執法機關盡可能準繩及公平執法,視條文、證據及公眾利益行事;若過程受質疑,法官認為條文解釋未必正確,有時理解「有所出入」絕不出奇。
今年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第五年,張稱相關法例「不會有完成式,只能有進行式」,全球國安威脅不斷演變,故要不斷檢視,令國安法執行時更符合法律要求。
體育調解盼年內推先導計劃
去年《施政報告》提到,會積極研究為體育爭議設立解決制度。張國鈞希望今年內啟動先導計劃,首階段在本港物色合適仲裁機構,條件包括與本港體育界有聯繫;具內地或東南亞等網絡;以及處理本港體育界問題時,在當局內部資源協助下,以公益而非商業性質,鼓勵本港運動員遇到問題需調解求助,「不會因為金錢問題而卻步」。張國鈞透露,下階段不排除在港成立特定的體育爭議解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