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童回家度假受虐 母與男友囚30月36月 被尺打拋撞罵垃圾 視力恐永損
【明報專訊】患言語障礙及發展遲緩的3歲男童前年平安夜從寄養家庭回家度假,遭22歲生母與其25歲男友連續虐待10多天,包括被人以金屬尺重擊背部,又被拋起和腳踩。男童全身最少13處受傷,視力恐永久受損。母親與男友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虐兒等兩罪,分別判囚30及36個月。法官李慶年稱被告行為違背父母身分及職責,其不幸背景不能成為虐兒藉口?。
事主3歲 有語障發展遲緩
女被告L.L.K.(22歲、無業)及男被告王溢銘(25歲、無業)同承認一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王另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求情稱,女被告早年喪母,生下男童X後又被男童生父拋棄,受抑鬱症困擾;在新冠疫情期間,她須獨力照顧幼童,處境艱難。男被告則自稱疼愛X,案發時面對經濟壓力。
官:女被告不幸背景不成藉口 男被告稱疼愛與案情相反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質疑,女被告的姊妹與她背景相同,但均成為專業人士,只有女被告聲稱受不幸經歷影響;男被告聲稱疼愛X,與案情相反。李官稱,X多次受蓄意襲擊,但同母異父的妹妹則受良好照顧;即使兩名被告案發時承受壓力,但他們獲寄養家庭支援,根本不用長期照顧X,因此不能以此作虐兒藉口。李官考慮兩人認罪,判女被告監禁兩年半,男被告則囚3年。
不給食物不給衣穿
逼睡地上馬桶
案情指出,2019年,18歲的女被告與前男友誕下X,約6個月後將X交給寄養家庭照顧。她後來與男被告同居並生下一名女兒。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5日,女被告從寄養家庭接X回家度假。綜合兩名被告的WhatsApp通訊紀錄及警誡供辭,他們在家逼X睡在地上或馬桶上,不斷辱罵他「垃圾」,形容他「樣衰」及「嘔心」。
兩名被告又拍下影片及照片記錄虐待X的行為,包括不為X穿衣、任由他只穿沾滿糞便的尿布坐在地上、不提供食物。X曾在用餐時遭女被告大力掌摑和踢下H。男被告曾用金屬尺襲擊X,又將他拋起,令其頭撞向H頭板,再在X倒地時踩他。
全身13處傷 硬腦膜下血腫
X被送回寄養家庭後,寄養家長發現其傷勢並帶他求醫,醫護報案。X頭、胸、身及四肢等共有13處紅腫或瘀傷,因頭受傷而出現硬腦膜下血腫,造成永久視力及腦部問題,並可能有行為及心理問題。
女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X百厭而打他,男被告則稱因X欺負妹妹而「搣佢耳仔」。
【案件編號:DCCC 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