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半機構沒清晰反性騷擾機制
【明報專訊】民建聯昨聯同平機會等團體發表一項有關職場性騷擾的調查,顯示三成半受訪女性過去3年曾遭職場性騷擾,但當中僅四成人會處理;逾半受訪企業無訂立「性騷擾指引」的聲明及清晰建立能保障私隱的投訴和處理程序,有中小企代表稱欠資源設立全面反性騷擾機制。團體倡議將反性騷擾政策納入企業ESG (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審核指標,推動企業制定相關政策。
倡納企業ESG審核指標
團體上月訪問104間企業及311名女性僱員,91.3%受訪企業稱無收過性騷擾投訴,但三成半受訪僱員稱過去3年曾遭職場性騷擾,主要涉語言、文字訊息、身體接觸;其中六成人沒處理,三成只向上司匯報,僅9.1%向平機會投訴或報警。民建聯婦委會主席葛珮帆稱,多數人不願張揚,傾向內部處理,引述受訪者不處理的主因是「見怪不怪」、「不想關係惡化」、「認為沒有幫助」,反映部分職場已潛在性騷擾文化,內部投訴機制不足亦窒礙求助。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麥美儀稱,部分大企業有專人處理相關投訴,中小微企則較難有獨立機制保障投訴人私隱及防止報復,甚至員工「可能投訴鼢N係佢老闆」,若不想失業只能啞忍。
雖六成半受訪僱主或高層稱掌握職場性騷擾定義,僅9.6%在過去3年接受過反性騷擾培訓,葛稱企業「知易行難」、「講多過做」,側重ESG的環保、防貪、職安健等有利營商環節,忽視防止性騷擾,籲企業按平機會指引,清晰制定政策。
平機會行政總監朱崇文稱,過往接獲的職場有關《性別歧視條例》投訴約三成半涉性騷擾,數十年來「數字無分別」;他提醒全體僱員也應了解相關政策,發生職場性騷擾時,若僱主無採取切實可行的防止措施,也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