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首次會面先聽訴苦 建互信改冰冷印象
【明報專訊】家暴受害人申請法援,首先面見的並非律師,而是法援署的律政書記。高級二等律政書記余韋生分享處理經驗說,經歷家暴的申請人擔心外界目光,苦無宣泄情緒的機會,故首次會面時不會單純處理行政程序,也提供空間予對方訴說感受,建立互信。
獲申請人感謝信 「原介意求助終感到尊重」
余韋生是專責處理家暴案件的工作小組成員,他說為加快審批,會盡量即日安排會見申請人,會面時不止講述法援程序,也會耐心傾聽申請人訴說經歷,盼他們感到尊重,願意信任法援署。他又稱,有時申請人有證明文件留在家中,會鄭重提醒對方別貿然回家以免遭遇危險,並嘗試協助以其他方法獲取文件。
被問到印象深刻的個案,余韋生憶述,一名申請人與孩子長期遭配偶虐打,起初不願多談,他便決定在處理申請前主動詢問對方經歷,提到為何一直不願離婚,對方才道出希望給予孩子完整家庭,加上學識不多、家徒四壁,故一直忍受。他事後獲申請人撰寫感謝信,知悉對方由不太信任到感到信心,十分高興。「她開頭很介意向政府部門求助,覺得她的申請、她的事,未必有人注意或重視。但她很感謝我們快速處理案件,也感受到尊重。」
他期望,協助家暴受害人的工作能一改外界認為法援署「冷冰冰」的印象,「雖然是處理法律的部門,但我們很人性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