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下月24日起配藥最多24周 盼減浪費
【明報專訊】醫管局下月24日起實施新安排,每次只會向普通科門診、專科門診及出院病人配發最多24周即相當於大約6個月的藥物。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向本報表示,希望透過新安排可以減少藥物浪費,並將更多資源用於引入新藥,做到「好藥港用」。
主要涉慢性病藥
減發止痛藥等藥量
崔俊明表示,新安排主要針對普通科、專科門診及出院病人,主要涉及慢性病藥物,如「三高」藥物等。他說新安排下病人每次會獲處方最長24周藥物,若病人超過半年後才覆診,且需繼續服藥,則須再到醫院藥劑部取藥,但毋須再看醫生,強調「唔係cut(削減)藥量,而係分批次派藥」。他補充,新安排下病人藥費不會增加。
至於藥物剩餘的原因,崔俊明說部分病人有時會誤認為病情好轉便自行停藥,亦有病人因年長或藥物太多而忘記服藥,部分患者因藥物副作用引致不適而自行停藥,另外有時因為病人狀G轉變而要轉藥。他希望新安排可減少藥物浪費,並更好檢視病人病情及用藥情G。
崔俊明補充,下月24日並非「死線」,理解部分公院醫院人手較緊張,且分批派藥需更多空間儲存藥物,希望全港公院逐步做到每次最多配發24周的藥量。另外,醫管局亦會因應病人情G,適當減少有需要才服用的藥物分量,例如止痛藥、撲熱息痛、便秘藥等,從而減少藥物浪費。
根據醫管局年報,2023至2024財政年度的藥物支出為約131.3億元,較上一財政年度增加近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