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中槍曾志健4人匿藏 男子控妨司法 同案第六人
【明報專訊】2019年國慶日在荃灣中槍的青年「健仔」曾志健與涉反修例案等3名青年,於2022年擬潛逃台灣前被捕,4人連同協助窩藏的貨倉管理員認罪判囚。事隔兩年半,警方國安處再拘捕一名26歲的士司機,懷疑他和潛逃案有關,曾協助提供藏身處。的士司機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辯方申請保釋被拒,被告還押至5月6日再訊。
隔兩年半拘控 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余顯霖(26歲)報稱的士司機,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子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認人手續、翻查銀行戶口尋找資金來源,以及檢驗涉案3部電話、3部電腦和一部iPad,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為被告申請擔保,被裁判官施祖堯拒絕。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
「升旗易得道」涉潛逃案 兩人離港被通緝
翻查資料,余顯霖是潛逃案被起訴的第六人。控罪提及的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子涉反修例案缺席聆訊,2022年7月擬潛逃台灣前在西貢被捕,事後4人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情指出,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稱會安排各人離港,其中王及黃支付共55萬元潛逃費,計劃最終告吹。馮就暴動及潛逃兩案判囚4年,曾志健就暴動及潛逃兩案判囚共47個月,王和黃分別判囚10個月及入教導所。貨倉管理員葉豪承認受僱於「升旗易得道」,每月收取2萬至3萬元照顧4人食宿,早前判囚20個月。
另資料顯示,已離港的「升旗易得道」主持人霍嘉誌和蔡明達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等罪,2023年遭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
【案件編號:ESCC 3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