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播片指酒後逆線開車門行駛 陸振中:事主開門控波棍 官:長臂猿都唔得啦
【明報專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嫌非禮女下屬及襲擊同袍案,昨在區院續審。控方播放當晚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指被告飲酒後在逆線及開茖悚貜滷↙G下行駛,被告反指女事主擅開車門操作波棍。法官直指被告駕駛七人車,事主站於車外,「手點去掂到波棍?長臂猿都唔得」,並對被告稱「你睇下有冇機會有人信,唔係要你講假洁v。
控方稱事主怕陸有權
陸:我都怕得罪佢]
被告陸振中(42歲)昨日接受控方盤問。陸早前辯稱,2022年7月15日當晚飯局3名事主即女下屬X、賴文顯和蔡文浩,向他坦白有遲到早退等違紀行為,懇求陸協助他們向上級求情,因見陸決意離開便與陸拉扯。控方質疑陸的說法,稱督察蔡文浩於庭上確認他事後沒受到警方紀律調查或處分,陸是編造故事。陸否認,稱警隊一般不會讓警察預先得知自己正受查。
控方遂指,X與賴文顯為見習督察,「好驚你警司幭v力」,蔡文浩則渴望被調離沙頭角,亦怕得罪陸振中。陸稱「我都怕得罪佢]3個」,不想破壞團隊內和平氣氛。控方又指,陸供稱3人對他「又打、又拍車廂」,警隊理應對警員這種酒後失常的行為是零容忍,質疑3人會否「夠膽咁做」。陸表示「佢]攻擊鴾H係我,我偏向原諒佢]」,當時他念在同事一場,打算事後才檢討事件。
控方續播放當晚陸離開飯局、返回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取車的片段,顯示陸上車後先逆線行駛,其間有人扶住車身急行,車門被打開後,陸繼續行駛兩至三個車身後才停下。陸於庭上稱當時X擅開車門操作波棍。法官聞言指片段可見X站在七人車外,質疑X如何伸手觸及波棍,「長臂猿都唔得啦」,斥陸的說法離譜,陸應思考其說法會否可信,亦不應「講假洁v。
控方指應在場受查
陸:警員沒要求留下
當晚陸將私家車駛至停車場出口,無法出閘,因為有人報警指陸的私家車疑撞到其他車,但陸將私家車交由下屬處理,自己乘的士返回警署。控方質疑陸應接受到場警員調查,不能私自離開,更指如果陸在辦案,「你都唔會畀受查人先走」;陸表示「我未處理過呢屭ヾv,並指在場警員沒要求他留下,他想先回警署服藥,如有需要可重返現場。
傳訊「sorry」否認因咬手指 稱為下屬難過
事後陸傳信息給蔡文浩稱「sorry」,控方指道歉原因是陸在事件中咬蔡的手指;陸否認,稱蔡曾在飯局傾訴自己的家庭狀G,故傳信息表達對蔡的處境感到難過。控方亦質疑,陸供稱在事件中被打傷肋骨,但他延至因本案被停職後,於7月21日才前往仁濟醫院照X光。控方提出,根據陸的辦案經驗,理應知道在傷人案後要盡快驗傷,以便保留證據;陸同意應盡快驗傷,但當時未覺得有需要,認為3名事主的行為是受酒精影響。 控方完成盤問,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