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濫職 江蘇豐縣前書記判囚12年
[2024.12.19] 發表
在2022年震撼全國的江蘇豐縣「鐵鏈女」事件中被撤職的原縣委書記婁海,在被撤職近3年後,因受賄、濫用職務罪成,被江蘇淮安中級法院一審判刑1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審理查明,婁海從政時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錢款1429萬元(其中1029萬餘元未實際取得),並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47億元。2022年1月,江蘇省豐縣爆出一名精神異常、被丈夫用鐵鏈栓在小屋囚禁的婦人生育8名子女。婁海因該事件被問責撤職,他當時曾說:「作為地方主官我感到很愧疚。這種愧疚將伴隨我的下半生。」(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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