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明報專訊】5人涉參與2019年灣仔「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暴動罪脫裁決,發還處理,昨在區院提訊。辯方就其中兩人申請重啟案情,並透露餘下3人擬認罪。法官明言事隔數年,被告承受巨大壓力,希望盡快處理本案,「無奈地」排期至明年才能處理。
距原審3年 3人擬認罪
被告依次為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5人在原審就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分別判240小時社服令、入更生中心及監禁10周,當中3人刑滿出獄後隨即被捕及押往法庭。5人保釋條件獲准由每兩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減至每月一次。
辯方甫開庭稱將為林顯誠、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控方反對。暫委法官高偉雄稱做了簡單法律搜查,香港似乎無案例,而英國案例顯示不可以重啟辯方案情。法官又提到,現在已跟原審相隔3年,預料重審結束時相距4年,關注到被告心理壓力非常大,要盡快處理案件,但無奈要明年處理。
被告受壓,
官關注被告心理壓力非常大
因應各方日誌,法官排期2025年2月17日在區院處理林顯誠和陳樂燊重啟辯方案情的法律爭議,控辯雙方事前須交書面理據。李安翹、蘇雅賢和謝兆雄的答辯求情則定於2025年3月10日,法庭同日將為另外兩人可否重啟案情裁定,倘批准申請則當日開審,料需3天,否則即日聽取兩人答辯。
【案件編號:DCCC 101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