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售酒類飲料將突擊調查 違反規定商店最高罰款10萬元
【明報專訊】9月5日起安省超過4000間便利店將開始銷售酒類飲料,安省酒精及博彩委員會(AGCO)表示已有計劃作「突擊調查」,確保商店遵守酒類銷售規定,對於違反規定的商店最高罰款會是10萬元。
AGCO表示,當前它們有超過100名調查員監管已獲批酒類銷售的4146間便利店,確保這些商店合規銷售啤酒、葡萄酒和罐裝雞尾酒。AGCO發言人卡納特(Raymongd Kahnert)說,「突擊調查將允許我們幫助和教育取得酒牌的商店遵守銷售規定,解決可能發生的潛在問題,調查員將根據公眾投訴或者當地政府簽發的警告展開調查。」
多倫多市府一名發言人表示,由於AGCO管理酒類銷售,市府沒有一個監管跟蹤酒類零售的計劃。
多倫多警隊則表示,警方遵從AGCO的請求,也能夠根據條件環境比如接報緊急事件或者出現緊急安全問題,展開調查、開出罰單以及有條件發出指控。
基於違反酒類銷售規定的嚴重性,AGCO有權判違規商店最高罰款10萬元,而最嚴重的違規行為是賣酒類飲料給未成年人。
位於士嘉堡雪柏路夾冰梨路地區的一間華人便利店店主說,「我申領酒類銷售,主要是想增加銷售額,現在便利店不好做,能多銷售一個品種希望促進我的生意。按照規定,我將把店內的一個區域闢為酒類專銷區,這個冷藏櫃專門放酒,旁邊區域放大包裝的啤酒。至於其他規定,我英語不好,都是我兒子在做。我們已經訂好貨,9月5日就可以銷售了。
「我們會嚴格遵守酒類銷售規定,比如不會賣給未成年人,像賣香煙一樣,如果我覺得顧客不滿19歲,我會要求他出示年齡證明。我聽說到時會有官員來檢查並培訓。拿到這個酒類經營牌照,每年還要交納牌照更新費,希望銷售額能覆蓋這個成本。」
由於未有像大麻店有離學校200八距離限制,加拿大公共健康協會(CPHA)曾去信AGCO對由此造成的公共健康風險表達擔憂,擔心擴大酒精銷售到更多零售店有助於消費者更方便購買消費。
安省總檢察長發言人法扎里(Jack Fazzari)回應,考慮到雜貨店和便利店已經在市場上存在,因為臨近學校而要求這些商店搬遷是不合適的。
法扎里還表示,省府已採用各種工具減輕酒精引起的危害,包括只允許從早7時到晚11時銷售、強制規定19歲以上的法定飲酒年齡、確保銷售價格不低於每公升2.81元的法定最低零售價格、銷售區必須樹立飲酒危險的標誌、以及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等。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