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難堪」 楊岳橋:應拒否決財案 新東5人冀列積極參與者 楊稱「只是發言人」
【明報專訊】「35+」初選案45人罪成,最後一批被告昨日起求情。前立法會議員、前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親撰求情信,表示對犯案感難堪和後悔,當初應該拒絕否決財政預算案,不應幼稚和盲目地反對政府,令政治形勢惡化,且連累黨友。辯方提議將楊岳橋視為「積極參加者」,判囚3至10年,採取中間的量刑起點。法官反問為何不是較高刑期,又稱不接納楊岳橋的角色只是公民黨發言人。
法庭昨聽取7名新界東初選參加者的求情(見表),其中5人建議列為「積極參加者」;何桂藍沒有求情,只由辯方確認她的刑事記錄;餘下兩人今日求情。
楊母稱北京進修 愛中國文化
認罪被告楊岳橋穿西裝到庭,散庭後向親友揮手。代表楊岳橋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稱,楊早年跟隨家人移民加拿大,其後在北京大學修讀法律碩士,返港成為執業大律師。楊母在求情信稱,兒子沒有到西方國家求學、追求穩定工作,反而跳出舒適圈,因熱愛中國文化而到北京進修,顯示追尋夢想的毅力。蔡提及,楊對中國藝術和書法略有研究,寫得一手好字。
蔡維邦表示,楊岳橋2012年起從政,擔任立法會議員近5年,對憲法議題有自己的立場,但會支持政府議案和考慮港人利益,不是阻撓政府運作的激進分子。蔡亦提到楊被捕後已退出公民黨,並建議公民黨解散,出獄後不會參與政治;除了在最早階段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楊曾配合警方錄取口供,充分反映悔意。法官陳仲衡質疑,楊和警方合作,已計算入三分之一認罪扣減。
庭上讀出楊岳橋撰寫的求情信,他說身為大律師,現時被定罪感覺難堪。回望短暫的政治生涯,他的初衷是令香港更好,不過出於幼稚和盲目的熱情(naive and blind enthusiasm),令香港偏離原有方向,發表的言行導致香港政治環境惡化,現感後悔。他認為當初應拒絕參與否決財案的謀劃,如今牽連黨友及令其家人憂慮,實在糊塗和不智。他承諾日後不會從政和參與公共事務,將面對本案懲罰,冀法庭考慮他不會重犯。
辯:獲擢升黨魁 只是傳信息
楊岳橋曾於2020年3月的公民黨記者會,表明政府如不處理「五大訴求」,該黨將否決每項政府法案和撥款。蔡維邦表示,楊岳橋曾在記招發言,不過國安法生效後,其參與程度無異於其他被告,僅在街站拉票和提交初選提名表。蔡形容楊當時獲擢升為公民黨領袖,是黨內資歷較淺的立法會議員,只是傳遞信息的發言人,而非黨內所有事情的推手(prime mover);法官陳慶偉稱要說清楚,否則法庭不會接納上述陳辭。
代表人民力量前主席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稱,陳志全不是初選策劃者和組織者,只是積極參加者。辯方稱陳曾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但無出席協調會議和初選記者會,除了「多謝」之外沒有在初選WhatsApp群組發言,參與程度較低。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