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非禮襲擊 受傷督察指胸留拳印
【明報專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非禮醉酒女下屬,翌月飯局後又襲擊下屬,案件昨在區院續審。姓賴遇襲督察供稱,當晚勸阻醉酒的被告駕車離開時,同袍遭被告咬傷手指流血。被告駕車至停車場閘口停下,賴稱多番勸喻下遭被告斥喝,「數三聲,再唔行開儭靬O就唔會畀你confirm(晉升)」。賴事後發現胸口有拳頭大瘀傷,雙手有抓痕,估計是與被告拉扯時造成。
被告陸振中(43歲)被控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三度非禮女子X、同年7月15日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涉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
現駐守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的督察賴文顯作供稱,6月22日晚上,他與X、蔡和被告一同參與歡送總督察的飯局,X喝啤酒時沒有喝光,被告指「上司敬你酒,就一定要飲晒」,後來喝酒都要「杯杯清」。賴稱,X喝了3至4杯後有少許醉意、滿面通紅,後在吃飯途中嘔吐。
指被告兩度拍醒事主
「去廁所喇 去廁所喇」
賴留意到,X去廁所時被告在後尾隨,他以為X要再到廁所嘔吐,被告欲前往照顧她。回來後,X曾靠在賴的肩膊上休息,被告兩度拍醒X稱「去廁所喇、去廁所喇」,賴心感奇怪,因X原本沒有反應亦無表示要去廁所,但他沒有再多想。
賴續稱,7月15日晚,眾人應被告提議到酒樓參與飯局,被告當晚經常到另一桌與「時沙」們喝酒,後來「腳步浮浮」、有醉意,並在蔡及X的陪伴下離開。10分鐘後,賴收到蔡來電,請他到停車場協助阻止被告自行駕車離開。賴表示,當時情G十分混亂,X曾遭被告推跌、用手飛y,蔡試拔走車匙時反被咬手指,而他原本捉茬Q告的手亦因被告把頭伸近而馬上鬆開。
庭上播放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一度在左前車門未關上時開車,3人在後追趕。賴續稱,被告曾茈L離開,稱「X送我返去就得」,又咆哮「唔好理我,由得我去死」。因被告執意要開車,賴及X情急下上車繼續勸喻被告,車輛被駕至停車場閘口的位置停下,他們便下車繼續勸阻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37/23】